塑料模板阻燃性能检测
阻燃性能测试之水平燃烧试验方法
水平燃烧试验法是在实验室条件下测试试样水平支撑下的燃烧性能。水平燃烧试验方法标准有很多,主要是在电线电缆、塑料、皮革、毛毯的测试。
1、水平燃烧试验检测标准
GB/T 12666.2-2008 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水平燃烧试验
GB/T 8332-2008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燃烧法
MH/T 6047-2008 航空毛毯四层水平燃烧试验方法
QB/T 2729-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水平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燃烧试验具体测试方法
(1) 试验装置
试验在燃烧箱内进行, 箱体左内侧装有一支内径为 9.5mm 的本生灯。其内右侧有固定试件的试件夹。 本生灯向上倾斜 45 度, 并装有进退装置。试验用燃气为天然气、 石油气或煤气, 并备有秒表及卡尺。
(2) 试验方法 A.
试件制备 每种材料需 5 个试件, 每个试件要求平整光滑, 无气泡,长 125±5mm, 宽 13.0±0.3mm, 厚 3.0±0.2mm, 对厚度为 2-13mm 的试样也可进行试验, 但其结果只能在同样厚度之间比较。
B. 试验步骤
首先在试样的宽面上距点火源 25mm 和 100mm 处各划一条标线, 再将试件以长轴水平放置, 其横截面轴线与水平成 45 度角固定在试件夹上。在其下方 300mm 处放置一个水盘。 点燃本生灯, 调节火焰长度为 25mm并成蓝色火焰, 将火焰内核的尖端施用与试样下沿约 6mm 长度。 并开始计时, 施加火焰时间为 30 秒。 在此期间内不得移动本生灯, 但在试验中,若不到 30 秒时间试件已燃烧到*标线, 应立即停止施加火焰。 停止火焰后应作如下观察记录 。
a. 2S 内有无可见火焰;
b. 如果试样继续燃烧,则记录火焰前沿从*标线到第二标线所用时间 t, 求其燃烧速度 V:V=75/t (mm/min)
c. 如果火焰到达第二标先前熄灭, 记录燃烧长度 S:S=(100-L)mm 式中: L——从第二标线到未燃部分的*短距离, *到1mm。 观察其他现象, 如熔融, 卷曲, 结碳, 滴落及滴落物是否燃烧等。
C. 结果的评定
每个试验按下列归类 a. GB2408-80/Ⅰ :试样在火源撤离后 2s 内熄灭b. GB2408-80/Ⅱ :火焰前沿在到达第二标先前熄灭, 此时应报告试样燃烧长度 S (如燃烧长度 50mm, 报告为 GB2408-80/Ⅱ -50mm) c. GB2408-80/Ⅲ :火焰前沿到达或超过第二标线, 此时应报告燃烧速度 V (如燃烧速度为20mm/min 报告为 GB2408-80/Ⅲ-20mm/min). 试验结果以 5 个试件中数字*大的类别作为材料的评定结果, 并报告*大燃烧长度或燃烧速度。
阻燃性能测试之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是在规定条件下, 对垂直放置具有一定规格的试样施加火焰作用后的燃烧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1、垂直燃烧试验检测标准
GB 32086-2015 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2666.1-2008 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1部分:垂直燃烧试验
GB/T 8333-2008 硬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JB/T 4278.18-2011 橡皮塑料电线电缆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方法 第18部分:单根铜芯绝缘细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装置
JB/T 4278.5-2011 橡皮塑料电线电缆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方法 第5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装置
JJF(纺织)068-2016 垂直燃烧试验仪校准规范
JJF(纺织)068-2018 垂直燃烧试验仪校准规范
FZ/T 98017-2018 纺织品垂直燃烧性能试验仪
2、垂直燃烧试验具体测试方法
1) 试验装置 试验是在内部尺寸为 329mm×329mm×780mm 的燃烧箱内进行。 燃烧箱顶部开有直径152 0173 3840mm 的排气孔, 为防止外界气流对试验的影响, 在距箱顶 25mm 处加一块顶板, 燃烧箱右侧装有试件夹支座, 并达到试件固定后能处于燃烧箱中心位置。 箱体左侧装有向上倾斜 45 度的本生灯一个。 固定在控制箱的水平滑道上。 箱体下部放置一个放脱脂棉的支架。 其他备用的还有秒表及卡尺。
(2) 试验方法
A. 试件 每组试样需 5 个试件, 要求平整光滑无气泡。 长 130±3mm,宽 13.0±0.3mm.厚 3.0±0.2mm。 制好的试件应在标准气候条件下调节 48 小时。
B. 试验步骤 试件垂直固定在实件夹上,试件上端夹住部分为 6mm.放好脱脂棉。 在距试件 152 0173 3840mm 处点燃本生灯,调节火焰高度为 20±2mm, 并呈蓝色火焰。 将本生灯中心置于试件下端10mm 位置, 火焰对准试件下端中心部分。 开始计时。 当对试件施加火焰10s 后移开火源, 记录试件有焰燃烧时间, 试件有焰燃烧熄灭后, 按上述方法再施加火焰 10s, 分别记录移开火焰后试件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时间。
C. 结果评价将试件的燃烧性能按下面规定为 FV-0, FV-1, FV-2, 三级。
V-0: 垂直试样在 10 秒内停止燃烧; 不允许有液滴;
V-1: 垂直试样在 30 秒内停止燃烧; 不允许有液滴;
V-2: 垂直试样在 30 秒内停止燃烧; 允许有燃烧物滴下。
更多相关检测欢迎访问百检官方网站: 百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