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测|环境保护局针对环境检测力度逐步加大!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检督局转发生态环境部国际市场检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检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8〕4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检督管理工作,规范检测行为,我局于1月24日至29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法,共出动50人次对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数据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动随机抽取了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州市环量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伦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1.检测机构技术人员辐射检测专业知识薄弱,对X光机辐射方面特征不了解,对检测仪器的使用不熟悉,未对检测数据进行时间修正处理,未采用与X光机检测相对应的校准因子计算,导致=检测数据结果不准确。
2.检测机构现场未能提供检测报告所使用的仪器检定/校准证书、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
3.检测报告中检测频次表述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检测地点表述与原始记录的位置不一致。
4.发现存在报告编号相同、编写日期相同、检测数据相同,但报告内容不同的检测报告。
5.检测机构现场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能力资质证书、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仪器设备,未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
6.检测原始记录上使用仪器的编号与现场检测仪器出入库及使用记录表上仪器编号不一致。
7.使用的检测仪器校准因子无明确的选取原则。
三、处理意见
1.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检测机构在辐射环境检测活动中存在的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测数据不准确、涉嫌造假等问题,我局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理,同时专函至市市场检管局开展同步调查工作。
2.在我局执法部门和市市场检管局开展调查工作的期间,我局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行政审批业务时,暂不受理由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州市环量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伦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出具的辐射工作场所环境X-γ辐射剂量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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